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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场所用电安全须知
时间:2026-10-09来源: 作者:点击:

一、实训场所内所有用电设备、电源线路、插座、配电箱、总控开关均为专用实训教学设施,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、私自搭接电源、私自增设插排、私自外接用电设备。

二、电容量、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必须匹配,不得私自改装;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,接线板不宜直接放置于地面使用。

三、大功率设备(包括空调、电加热器等)必须使用专用插座,不得使用接线板转接供电。

四、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;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,应切断电源。

五、禁止使用老化或破损的线缆、接线板,禁止使用花线、木质配电板;电线接头绝缘可靠,无裸露连接线;穿越通道的线缆应加装盖板或护套;禁止使用老国标接线板。

六、电源插座须有效固定;配电箱前不得放置遮挡物品,须保障操作便捷,周边禁止放置烘箱、电炉、易燃易爆气瓶、废液桶等物品;配电箱的金属箱体应与箱内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可靠连接。

七、废弃的配电箱、插座、电线、网线等,应及时拆除或进行封闭处理,不得遗留带电或裸露部位。

八、各类电气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干燥,避免浸湿,防止因短路引发火灾或损毁电气设备。

九、电脑、空调、电加热器等禁止随意开机过夜,确需昼夜连续运行、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,应采取双路供电、不间断电源、监控报警等必要防护措施,并配备实时监控设施。

十、每日实训课程结束后,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检查设备断电情况,确认无设备待机、无带电隐患后,关闭场地总电源并锁闭门窗。

十一、实训场所电气设施的检查、维修和改造,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或单位实施,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作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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