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文体中心为集体育教学、文艺演出、赛事承办、会议服务、师生日常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场馆,其中一层为羽毛球活动区,配套专业舞台及附属功能空间。为规范场地使用秩序,保障教学活动优先级,兼顾多元功能需求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整洁的公共环境,结合场馆实际使用情况,特修订本办法。
一、 使用范围与优先级
使用范围:一层羽毛球场地优先保障体育教学、训练及学院组织的文体赛事、会议演出等活动;课余时段面向本校师生开放日常健身使用,校外单位使用需进行专项审批。
使用优先级:
(1)学院教学计划内课程、训练;
(2)学院统一安排的会议、演出、大型文体活动;
(3)学院各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;
(4)经审批的学生社团活动、师生个人健身预约。
二、预约与审批
教学与公务活动:教学安排以教务处下达的学期课表为准,无需重复申报;各部门举办会议、文体活动,需提前3个工作日在智慧校园—办事大厅提交《文体中心场地使用申请》,注明活动性质、参与人数、是否启用舞台及相关设备需求,经实训中心审批同意后生效。
师生日常健身:教职工日常羽毛球活动实行时段管理制,无需额外审批;学生团体活动需由指导老师提前2个工作日在系统报备。
使用要求:所有活动须严格在获批时段、指定区域内开展;活动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场地清理,配合管理人员检查设施状态,恢复场地原貌,带走全部个人物品与垃圾。
三、 开放时间
1.正常教学安排。按课表执行;
2.教职工日常运动与健身。周一至周五12:00-13:40,周六8:00-16:00;
3.会议/演出、部门活动、学生社团活动。按审批时段执行。
注: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;遇学院重大活动,场地使用权优先让渡,管理部门提前通知调整安排。
四、 场馆使用行为规范
1.准入要求:
所有人员须穿防滑运动鞋入场,严禁钉鞋、高跟鞋、硬底皮鞋、带金属鞋跟的鞋类进入地胶区域;
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化学品、管制器具进入场馆;
禁止将雨具、含水的容器直接带入地胶区,雨雪天气需在入口处清理鞋底积水后方可进入;
身体不适(含心脏病、高血压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)、醉酒人员谢绝入场。
2.场地保护:
严禁穿刺、切割地胶,禁止将酸碱类腐蚀性液体、有色饮料泼洒在场地表面;
非专业人员严禁触动消防设施、配电箱、舞台灯光控制台、音响设备等专用装置,违规操作引发事故的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3.秩序与卫生:
教学上课时间闲杂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场馆;
场馆内全域禁烟,禁止食用易产生残渣、汤汁、异味的食品,严禁咀嚼口香糖、泡泡糖等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涂乱画;
禁止追逐打闹、大声喧哗,严禁攀爬舞台、栏杆、看台等设施;
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,场馆不提供寄存服务,遗失责任自负。
五、 多功能使用专项规则
1.演出与会议活动:启用舞台区域须提前申报设备需求,由实训中心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灯光、音响等相关系统,使用方不得擅自调试或改动设备参数。活动期间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护舞台地板,严禁拖拉重物、钉钉、张贴难以清理的装饰物等行为。
2.运动与健身活动:日常健身严格限定于羽毛球活动区内,不得占用舞台、通道及其他非活动区域。健身人员须自行做好热身与安全防护,场馆仅提供场地空间,不承担因个人运动不当造成的损伤责任。
3.场地转换与衔接:前序活动结束后须预留不少于30分钟的场地清洁与设施复位时间,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后序活动使用,避免不同活动之间的交叉干扰与安全隐患。
六、设施管理与责任约定
1.场馆内所有器材、座椅、舞台设备、体育设施均属学院资产,未经实训中心管理员许可,严禁搬离原位、私自拆卸或挪作他用,损坏设施需照价赔偿。
2.未经批准,不得在场馆内开展商业推广、直播带货、非官方招募等与场馆功能无关的活动。
3.活动牵头部门对活动全程安全负责,若因违反本办法规定引发安全事故、设施损坏或纠纷,由牵头部门承担相应责任。
七、校外单位使用管理
场馆原则上仅面向本校师生开放,确有需要的校外合作单位申请使用,须由校内对接部门作为牵线方,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,经实训中心审核、分管院领导批准后,按规定缴纳场地管理费(收费标准按学院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),方可在指定时段使用;使用结束后由牵线部门全程监督,确保场地卫生达标、设施完好复位。
八、附则
本办法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废止。
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实训中心
2026年4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