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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场所消防安全须知
时间:2026-10-09来源: 作者:点击:

一、实训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。场内消防器材、应急照明灯、疏散指示标志、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应保持完好有效、畅通无阻,严禁遮挡、堵塞、占用、挪用、损坏各类消防设施。

二、任何人不得在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、设备柜体周边堆放书本、杂物和个人物品,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可快速疏散、消防人员可快速处置险情。

三、实训场所应按危险性和保护对象合理配置灭火器,并确保其在有效期内:压力指针位置正常,安全销(拉针)正常,瓶身无破损、腐蚀。

四、全体实训师生须熟知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及基本使用方法,熟悉疏散路线,掌握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基本应急处置流程。

五、一旦发生火情、设备起火等紧急情况,立即启动《实训场所消防应急处置预案》进行处置,严禁私自盲目处置;同时组织人员疏散并按规定上报。

六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电气防火检查,及时清理线路积尘和设备杂物,杜绝积热自燃、线路老化引发火灾事故。

七、学校定期采购电气安全检测服务,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每学期对实训场所进行一次专业安全检测,并出具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》,检测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整改到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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